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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Day Without
我很讨厌矫情的文章,也很讨厌有人无故煽情。总之,一切表面上看着暖意洋洋的东西我都不爱看。但是,矫情也好、煽情也罢,原来真的是right-time-right-place-right-person的事来的,你要真遇上了,躲也躲不过。
两个半小时前,我从地铁出来,今天下班早,可是我一点都不想回家做饭。手里的书看了一大半,正在隐上,于是临时(是不是临时呢?有些事情很可能是注定的)决定走到国子监的喜鹊去读完下半截。本来想着那里会很安静,没想到居然一个人都没有。我犹豫了。没有停下来,径直走到“失物招领”,晃了两下,想着钱包里面只有卡和30块现金,避免做错事,还是掉头走人吧。于是回到喜鹊。一个店员在外刚好要进门,我居然想都不想大步流星地尾随他进去了。
我看得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书,甚至都不是一本情节吸引人的小说。只是龙应台和她的混血儿儿子安德烈之间的书信对话——公开的书信。在地铁里看的,是这对母子间的第21封信,谈论的是香港与德国差异的问题。这本书,我是打算自己先看完,然后再寄给我妈看。我妈不上网,以前学的五笔打字估计早就忘光光,发个email也都要找人帮忙,而且发十次多半只有两、三次能收到。但我知道,这不妨碍她想跟我分享的愿望。我也是一样,我也很希望和她分享。
点了一杯不温不火的柠檬草茶加菩提子,因为龙应台在书中提到了菩提树(其实是椴树,Linden)。我是个很随波逐流的人。茶其实不好喝,但我不想再喝咖啡了,再喝,就是今天的第三杯。
店里放着Keren Ann的One Day Without,那个前奏,最引人遐想。
书中,安德烈正在和MM龙应台以及几个香港市民讨论香港有没有文化、值不值得逗留的问题,他们所争辩的,何尝不是过去四年我和妈妈激烈讨论的话题——只是,我们更多是不欢而散。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差异,怎么可能在简单的母女对话中说得清?妈妈,我怎么能不知道大城市的种种诟病?何尝没想过回到温暖的二线城市做“上等公民”?
四年多前,还不是爸妈你们俩把我“忽悠”(我刚到北京的时候,根本听不懂赵本山在说什么,更不知道什么叫“忽悠”)到北京?而妈妈你还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第一个中秋节偷偷流泪。
我知道,北京这里真没什么好的。要什么没什么。至今,妈妈的朋友还在问我是不是去集体大澡堂洗澡。我说,我那么远从一个广东的小城镇倒腾到北京,不是为了洗上一个干净的澡。奶奶说,北京从来没有活蹦乱跳的仓鱼(这里叫“平鱼”),回家的时候要多吃点。我低头吃着,心里想着我来北京四年多吃的鲜鱼可能连四条都不到,不过我来这儿也不是为了吃鱼。姐夫看着我在facebook上大段大段地用英文回复朋友的留言,歪着脑袋问我,你去北京,是不是就是为了享受这种用英文跟人交流的感觉?我说,不是吧。
那又是什么?“北漂之人!”——这是姐夫早上在MSN给我问好时对我的称谓。
安德烈说香港一点咖啡馆文化都没有,我举双手同意。但香港还有Starbucks和太平洋,我的家,只有杰克魔豆,那个很不怎样的咖啡馆,你去那里能读得下去书?也许,也许,我来北京,初衷是为了喝上一口好点儿的咖啡,装逼地靠在非franchised的咖啡馆里上上网、翻翻书。爸妈永远不会理解,花25块钱点一杯Latte是什么感觉,但他们却会花125块去喝一个早茶,这里面没有对错,只有不一样的文化。但不管怎样,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稀奇,这也不是什么有文化的表现。去咖啡店司空见惯,雕光和单向街,俨然已经成了北京的花神和双偶。你去金融街的雕光或者圆明园的单向街,随时可能碰见许知远,他指不定又在低着头,噼里啪啦地敲着他的黑色笔记本。
我此刻就坐在一家只有我一人的咖啡馆,但为何寂寞大于侥幸,眼睛盯着书、却想念着闹哄哄要等位置的茶楼?
跑题了。其实我在家的时候甚少看书,因为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我去哪里买。但我要是说香港、甚至整个珠三角都没有文化,估计也得遭人批死。谁说这里没文化?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所谓的文化就是粤文化——everything is in广东话。我们每天晚上6点看翡翠台的新闻,知道曾荫权、梁锦松、陈方安生比知道胡锦涛、温家宝多得多;每周日中午看《城市论坛》,知道香港市民的诉求比内地农民的需求多得多。小时候,我知道郭富城,但不懂宋祖英;我知道Sailor-Moon,却不识葫芦娃。
从广东到北京,除了多认识了几个大陆明星的名字、多看了几本书、多懂了一些个方言,我其实根本什么都没变。我爱坐咖啡馆、每个周日早上吃烤吐司、定期要喝汤、每次去“食府”吃饭首选叉烧烧鹅双拼饭,这些一样都没变过,无论我身在哪里。我不禁想,这些习惯到底是谁传染给我的?很可能是老爸,他曾经是个多么cool的年轻父亲。十年前,他带我去酒店里的西餐厅吃蒜蓉薯蓉蜗牛。十年后,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但他还是把车借给我,开到看得见草坪的地方让我请他喝咖啡。这些事情仿佛从来是我和老爸两个人的专属,我妈从来不参与这种小资的消遣。她只会一边给我运来好的咖啡,一边虎口婆心的警告我不要喝太多、小心老年骨质疏松。
写到这里突然有些词穷,我唠唠叨叨到底要想说什么。我还是没有办法解答姐夫关于“北漂”的疑问。大城市里五颜六色,小城镇平淡无奇。但这里没有好坏、没有高低,就像两个永远没有交集的圆圈一样,我永远不懂你,你也永远不懂我。我总想像,在小城市里的爸爸妈妈,你们总很滋润,不了解在这里打拼的我为了什么(好吧,我承认,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其实我也不可能了解小城市里的烦恼。你们看着我的同学一个个那么早就成了家,却也不会想正经地来问一下我,你怎么样了?
你们肯定不会想,有这么个他,现在和另外一个女生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我在这里胡思乱想,想着那套你们死活不会看到的《Cash Back》(something else: 两个多小时之后,他用了1分56秒,从女生寝室走回男生寝室)。
我实在不是擅长写作的人,完全不知道怎么了结这段矫情的文字。我想把龙应台问儿子的问题抛给老爸老妈:有一筐苹果,里面有两个快坏掉了,剩下的大部分都是新鲜的。你先吃坏的,还是先吃好的?——肯定先吃坏的吧?好的你们总要留给我。好吧,那我的答案也应该是一样,因为我也爱着你们。
(P.S.她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到底该不该把握住最好的时光?In this case,我想我的答案应该也是肯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