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行乐

Never, Ever, Work

Archive for the ‘文青’ Category

不说一句的爱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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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听陈奕迅。贴一段关于『单车』这首歌的短文:

────────────

还应不应该信赖文字呢?

靠卖文字赚生活的人竟然有这种质疑,差不多要遭雷劈了,然而很多时候我的确对文字的沟通能力有所保留,抑或,我更应该反省自己的表达能力呢?

该由「单车」讲起。几年前我替陈奕迅写了一首歌词,好些人的反应是「这首歌颂父爱的歌,几感人」,唱片公司方面甚至专拣父亲节前後主打这首歌,一心贺节。有人赞,该心足了吧,再挑剔的话未免太不知感激了,然而,赞错了,还应不应该照单全收呢?

明明是首怪责父亲的歌,怎麼忽然会被接收成「歌颂」呢?也许是自己力有不逮吧,当然不能怪香港人喜欢断章取义啦!唉,被错怪了,固然惨,但被错爱了,原来更悲哀。

我经常相信好的文字该有说明自己的能力,事後补白是欠缺信心的表现,所以从来刻意避免罗苏,今次是少数的例外之一。

我老头子是典型的中国人父亲,假设他痛锡子女,都在心中,从不宣之於口,怕肉麻,可怜小朋友揣摩心理的能力有限,有些公仔,倒希望大人可以画出肠的部分,否则你不肯讲,我就有理由相信你不爱我,就是这麼简单。又或者,亲暱一点的身体接触也是种现兜兜的补偿,但中国人嘛,搂搂锡锡不作兴,於是也就欠奉,直到小四那一年,爸爸带我去海滩,多得他那辆电单车,两仔爷才有人生的第一次拥抱,唯一一个令彼此都不难为情的拥抱机会,可惜那台电单车入秋前就被卖掉了,而那年夏天特别短。

我对父亲的吝啬一直耿耿於怀,於是长大後就写了单车这首歌,再讲一次,是投诉,不是歌颂。的确是点给全世界父亲收听的,却不全是善意的。

我写的歌词,或许半个香港都唱过(容许我自大地假设),然而,出道十年,写了九百首歌,我的爸爸妈妈,甚至弟弟,从来未亲口赞过一句好。所以,我只能更努力更努力的写,希望除了爸爸妈妈以外的所有人都喜欢,我真的别无选择了。

後来,在某个场合,巧遇素未谋面的洪松荫先生,他问我:「黄金宝托我问你,『单车』是不是写他和他爸爸的故事?」当然是美丽的误会,是误会,但毕竟是美丽,也不该抱怨了。

────────────

据称,这是此歌作者黄伟文写的。没心思去翻他的旧博文,姑且信以为真吧。如果出处没有异议,那么,也就是说『单车』深得大众心,其实就是源于一个「美丽的误会」了。一篇本来写来责备爸爸的歌词,在大部分人的解读中,变成了歌颂父爱的篇章。

这就是所谓的创作么?

你永远无法想像得到,你的读者、你的听众、你的同行在想什么,更不要妄想试图对他们起到任何指引。也许因为,人就是天生主观的,无论你有多么理性。但正是因为这种「美丽的误会」,如果运气好,你也能一举成名。当然,能让黄伟文写出如此多出色的歌词的,绝对不是他的运气。

他是真的「有料」。

贴一吓『单车』的歌词吧,我最喜欢的那一段是这样写的:

虽说演你角色实在有难度
从来虚位以待
何不给个拥抱
想我怎去相信这一套
多疼惜我却不便让我知道
怀念单车给你我
唯一有过的拥抱

Written by 西维

August 24th, 2010 at 12: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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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ish I k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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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黑人爵士女歌手Nina Simone在自己的专辑“Silk & Soul”里,收录了一首让她后来广为人知的经典曲目,歌名叫做 “I wish I knew”。 她不仅是美国音乐史上一位重要的女歌手和钢琴家,还是一名“人权活动家”。这首经典之作,后来还被作为多个人权运动的主题曲。

演绎过这首作品的人不计其数,其中你我都熟知的有Bill Evans、Ray Charles、John Denver和Solomon Burke的版本。我个人最爱的是Bill Evans在”Plays for Lovers“里面的演奏(由于博客已经不能在正常情况下打开,放播放器好像没什么必要了,要试听的话,直接点这里)。

这首作品由大名鼎鼎的Billy Taylor主要撰写,他是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最著名的爵士钢琴家和作曲家之一,自1994年开始在肯尼迪中心专门负责爵士音乐项目。让这首作品在全世界广为流传近50年,不仅因为有那些演绎过它的大腕们、让人印象深刻的旋律,歌曲本身传递的精神也颇为其增色。如果一个作品包含了自由、人权和爱这些亘古不变的价值观,它总是更容易被人记住。

最近听到这首作品,是在贾樟柯的新”mockumentary-documentary”作品「海上传奇」里,老爵士音乐的沧桑一下子被上海滩的风华不在放大。可是这本不是这首音乐要传递的信息。

整个作品中,我最喜欢以下这一段:

“I wish you could know,

What it means to be me.

Then you’ll see and agree,

That every man should be free.”

「自由」被我们天天挂在嘴边,但其实真的很难实现。很多时候,“Just be me”只是“make-believe”。

Written by 西维

July 10th, 2010 at 6:57 pm

140字 10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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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老有人跟我说一句话,原话是这样的:“既然这个问题能用一条推说明白,为什么还要攒一个稿子?” 于是,我觉得以后跟人用键盘交流的时候都不要打超过140个字的话。

2、码不出来字儿的时候听Akira KosemuraHaruka Nakamura的「Afterglow」,码字儿的时候听Fyfe Dangerfield的「Fly Yellow Moon」。

3、读过Malcolm Gladwell的专栏集「What the Dog Saw」。在Preface,他说,只要你想写作,就一定能写作;只要你相信任何东西背后都有它的故事,你就能写出好故事。我信以为真,还在iPad上标注出来。

4、「扯淡吧,只有在美国才work。」── 现在我发现了为什么Malcolm Gladwell只能在美国骗钱。

5、不要为金钱工作,要为了兴趣。不要为工作而工作,要为了不工作而工作。尊严呢?这世上哪里有什么尊严。放到梦里吧。

6、决定开始一项信仰:信仰自由,永远信仰内心的自由,哪怕丢掉尊严。

7、决定注册一砣新的微博,放弃一个无聊的微博。

8、参加了一场感动得无与伦比的婚礼,将要参加另一场不知道怎样的婚礼,不断地,还有很多人在举行婚礼。

9、从前有一家我很尊敬并且它也很希望获得别人尊敬的公司,突然让我感觉到它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了、也不给别人尊严了,不知道它到底还想从哪里获得尊重。

10、自由和快乐曾经是多少人孜孜不倦的追求,相信只有直到某一天,他们发现其实这个追求从一开始就是定位错误的时候,才会停止。还好我现在就发现了。

“我只想做个好人”。阿弥陀佛。

Written by 西维

April 19th, 2010 at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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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ongs that Got Me Mo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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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翻豆瓣,发现这么多年下来听得最多的还是那几首歌。虽然说不一样的时候总有不一样的感动,但总是这几首歌给我的感动最多。之前跟某位老师讨论这个的时候,他说如果他要做这么个list,肯定会被众多烂俗的歌填满了。现在看看,我的何尝不是?不过烂俗不烂俗其实都无所谓了,有时候,人就是容易被烂俗的东西感动。

list不全,但只有多没有少(按出版时间排序):

1/Tori Amos: Silent All These Years - “Tori Amos Unplugged” (1996)

2/Blur: Tender - “The Best of Blur” (2000)

3/Norah Jones: The Nearness of You - “Come Away with Me” (2002)

4/Keren Ann: Not Going Anywhere - “Not Going Anywhere” (2003)

5/Damien Rice: The Blower’s Daughter - “O” (2003)

6/Alicia Keys: Every Little Bit Hurts - “Every Little Bit Hurts” (2005)

7/Damien Rice & Lisa Hannigan: Unplayed Piano - “Unplayed Piano” (2005)

8/Alexi Murdoch: Orange Sky - “Time without Consequence” (2006)

9/Iron & Wine: Flightless Bird, American Mouth - “Twilight I OST” (2008)

10/Susan Boyle: Wild Horses - “I Dreamed a Dream” (2009)

*逐个点击歌名前面的按钮,可以播放。

Written by 西维

February 8th, 2010 at 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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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less Dec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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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想写的那篇post的标题,非常像小学生作文,叫做《我的工作》。跟什么《我的一天》、《我的爸爸》啦、《我的妈妈》啦,诸如此类的一样。好吧,其实我很讨厌写文章专门说自己,尤其还是说自己的工作。不过,人总是都有突发奇想的时候。

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我的工作,是所谓的“IT民工”或者“新闻民工”。与我共事的同学们,平均年龄大概不超过26岁,除了我几位可爱的上司以外。每天我至少有10个小时会端坐或翘腿坐在我的22寸电脑屏幕前,敲打着我那半个办公室都能听见的键盘──拐弯处的图片组同事,经常在IM上跟我说,“姐,您轻点敲”。行吧,我承认,用台式机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很用力敲击键盘,也因此我的mac上需要一张键盘膜。

每年365天里的每一个24小时,我和我的同事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上班,也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上班,更难以预料为了什么事情上班。大部分时候,日出日落和公众假期都与我无关。年终的时候,有人非常有创意地把这些甜酸苦辣浓缩到一个小作品里,公诸于众。

这篇post从去年写到今年,本来想说我都忘记了。一年结束,大家都爱以各种方式来盘点过去。而我的2009,则凝固在没有休息过的12月。工作和20天碌碌无为的上班下班,填满了这个对我来说意义不浅的2009,没有时间呼吸、没有时间思考,让我不得不自私地把所有剩下的时间留给那些突然迸发出来的念头──好的、坏的、疯狂的、冷静的、对的和错的,以至于现在我连揣口气后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我应该是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的。

2009年,有一些人,和我擦身而过。你们来的时候,我一点准备都没有,可你们离开的时候,却总是留下一道道很深的痕迹。你们不会知道,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就不是我的2009。这一年里的所有愉悦、悲伤、愤怒、困惑乃至平淡,无一不是你们带给我的,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将只是我的另一个2008或者2007,刻板的复制,而没有自己的特征。很庆幸,我遇到了你们,你们创造了我思想脉搏的每一次跳动。很痛苦,也很深刻。如果你们足够了解我(which I think you guys really do),你们肯定知道,你们所给我的每一个心灵举动对我而言都意义非凡(对不起,“心灵的举动”这个词很矫情,但要知道我最近在读王小波,他的《爱你就像爱生命》反复使用类似的用语)。

如果非要给我的2009下个定义,那应该是“一场梦”。真的就是一场梦了。贴一个小Indie组合据汤显祖和李熠改编的歌词吧,现在听来觉得很贴切,也还挺销魂:

原来是吒紫嫣红/氤氲朦胧/如沐春风/分明是良辰美景/在我口中/一说成空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烟波画船/满愿春色关不住/冥冥之中/却随去路中

剪不断/理还乱/闷无端/宿妆残/似这般
都付/奈何天

一年又一年,难道不都是游园惊梦么?听歌吧:

卡奇社 - 《游园惊梦》

Written by 西维

January 7th, 2010 at 1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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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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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鲍叔”David Bowie与他的好拍档Brian Eno推出了至今为止David Bowie最为人知的专辑之一:《“Heroes”》。作为David Bowie的“柏林三部曲”之一,《“Heroes”》远远比另外两张专辑──《Low》和《Lodger》更广为传唱,而它的同名单曲,也成为了David Bowie最为人传唱的歌曲之一。

David Bowie - “Heroes”专辑封面(1977)

“我们亲吻,就像没什么会塌下来一样”。为了突出这种“特殊时期的爱情”之高贵、浪漫甚至带着悲剧的胜利色彩,David Bowie和Brian Eno还别有用心地在专辑的标题上打上引号。

只要有爱,“我们会成为英雄,哪怕只有一天”。在David Bowie演绎的《“Heroes”》里,那段被“羞耻之墙”(Wall of Shame)阻隔的日子被浓缩成了一对恋人的爱情,而他的声音,则是在肆意地鼓励热恋的人们用爱冲破那堵“冲不破的墙”。他也许没想到,两年之后,激发他的那堵涂满了爱与和平的涂鸦的墙,终于还是在柏林倒掉了。

《”Heroes”》后来为David Bowie赢得了相当多的奖项,而热衷炫耀自己外语的他后来更为此曲出版了法语、德语等版本。如果你是他的fans,一定也清楚他和明哥合作的那首用中文演唱的《刹那之间》。当他唱出“我祝福你”的那一刹那,他真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英雄。

David Bowie - Heroes

Written by 西维

November 8th, 2009 at 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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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扬子江:Nadav K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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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出生、英国籍摄影师Nadav Kander近日凭借其2006年在中国拍摄的组照作品《长江》(”Yangtze, The Long River”),摘得了第二届Prix Pictet大奖赛(环保类)的桂冠,并再一次进入了中国文艺青年的视野。

在他的得奖感言中,他写道:

“…这条河流就犹如变化的隐喻,我从它的发源地走到入海口,记录下所看到的人与景,从中寻找出我所感受到的这个国家。…我努力用一种更本能与单纯的状态来拍摄,只记录下那些引起我共鸣,独一无二的画面….在经历一段拍摄过程后,我逐渐感受到这个国家所面临的矛盾与困惑,当它以惊人的速度飞跃的时候,也在不断毁坏着自己的根基。” (中文翻译摘录自:Leica.org.cn)

Nadav Kander - Yangtze, The Long River

这组作品是Nadav在2006年沿着长江流过的地方──重庆、宜宾、上海、青海等地──拍摄的一组作品。以上这张是组照中为数不多的以人物为主题的一幅,是整组作品中比较有生气的一幅。照片拍摄于重庆,大桥、木船、小石滩和在浑浊的空气中延绵的、跨在长江之上的大桥,加上异常悠闲地在江边闲聊的人们,组成了一幅构图精美而又表现力超强的画面,既表达了所有能表达的,也给与了观众足够的想像空间:这些人在干什么?这船要去哪里?他们头顶上的这座桥通向什么地方?

对于没在中国生活过的人来说,这很可能是一副很有震撼力的照片。但如果你看完整组照片,尤其是你在中国生活过半年以上,即很可能觉得这组画面其貌不扬。乍一看它有点像Tamas Wells专辑封面中的一个,它也像一个刚买了一台数码相机的中年妇女路过江边时一张抓拍的照片,仔细看又有点像翁奋老师的作品风格,再看,则“暴露”了一个典型的“西方人看中国”拍摄视角。这组作品较其他参赛作品(下次再介绍另一位作为此奖项候选的中国摄影师作品)的明显优胜之处,实在是不太容易看得出来。但要知道这个奖项本身在摄影界、或者环保摄影界的分量有多少是值得商榷的,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Nadav本人是一位商业摄影师,他的名气最早也是他的商业作品、尤其是人像作品给带起来的。

今年年初到年中,《纽约时报》学Richard Avedon在1976年给《滚石》杂志搞的噱头,委托Nadav为刚任总统的奥巴马以及他的核心团队、包括他的国务卿希拉里、华裔能源部长朱棣文等52号人拍摄了一组名为“Obama’s People”的组照。从拍摄过程到最后的展览,都赚足了英美各大文化类报章杂志的眼球。他要求拍摄者带一点私人的东西到现场,以展现他们更加个人的一面,但并不是每个政治家都这么合作的,因而拍摄过程中的诸多趣事也顺带成就了落到Nadav身上的更多的镁光灯。除了奥巴马本人的黑白肖像以外,其他政治家的照片都被他处理成了纸板一样的“蜡像照”。

Hillary Clinton by Nadav Kander

Barack Obama by Nadav Kander

《卫报》评论说,Nadav的这组照片精准地传达了摄影师本人的意图,那就是给观众展现这些人脱离开公众形象以外的真实一面、以及这些政治家对新政府不确定的犹豫。这其实说得有点夸大了。照片中的人无一不在posing,只是有的pose得好,有的不好。但这并非说,这组照片就是失败而丑陋的,Nadav对真实展现被拍摄者的精神和诠释,还是相当到位的,只是他的名气往往容易转移了观众的关注点。对于他的作品,借用一句他本人的话来说,就是to celebrate,not to flatter。

很好玩的是,Nadav最著名的、或者说在市场上卖得最好的作品,往往都是带有超现实色彩的作品,而他的很多人像作品也都带有强烈的非传统标识的。他的风景作品,比如名字很煽情的“I Wish I Were Near You”系列,却都充斥着出奇安静的色彩,与其人像作品很不一样。

或者,这位生长背景复杂的英国摄影师,就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也正是如此,他才时时刻刻能抓住人们的目光。

Written by 西维

October 26th, 2009 at 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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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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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回来”,我忍不住对你说;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回答我。

对的,你永远在那;

可我从来抓不住你。

亲爱的,

因为你是我的太阳。

清晨的时候很冷,

但我看见了你──不,你一直在那;

因此我的一天,

从此有了温暖。

Tom McRea - A Day Like Today

Written by 西维

October 25th, 2009 at 10:25 pm

人民画报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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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Banner,很荣幸滴被放到了网易那个很庞大的国庆大专题里。

打开之后的专题页面浏览,我参加了其中约1/3的文章撰写,已经有点力不从心…

算是个广告,希望看到的人多多支持、多多点击。

Written by 西维

September 9th, 2009 at 5: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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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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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因为学习钢琴的关系,我听的音乐极其高雅和高端,不是肖邦莫扎特门德尔松勃拉姆斯Richter,就是某某爱乐或管弦乐团的演出。再长大一点,就俗了,也开始听点李云迪什么的钢琴演奏,经典的听得越发少,反倒是从来不会弹琴的爸爸妈妈把那两大架子的古典CD当作宝贝。

后来自从有了电脑,听音乐几本都靠下载了,大概初三我就是彻彻底底的盗版音乐拥护者了。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对音乐的选择还不算特别俗。起码,我不仅仅听Westlife和BSB,也听the Corrs和John Mayor。整个高中时代,几乎没学会唱几首中文歌,唱K的时候永远是孙燕姿,囧得要死。所以我到现在都不太对K歌感冒。幸好当时的广东中学生,还不知道什么叫“装逼”,因而我没有被归类到“装逼一族”,现在想起来真是幸运。

不过自从漂到北京来上大学,“装逼之路”可谓就越走越远。也不是说学校里面有这氛围,就是因为没这氛围,我就更加强迫症地创造自我的这种氛围……想想还真有点犯贱。不过话说回来,当时懵懂的我,哪里知道有左小祖咒和李志这一类更加装逼的高端人士?要我天天听周杰伦陈奕迅或者周笔畅李宇春,真不如杀了我算了。于是,大学四年,通过豆瓣这一好物,我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上真正的“装逼之路”,坚决不听中文歌──除了偶尔听听张悬蔡健雅什么的台湾女声清澈一把。Stereophonic, Kings of Convenience,Damien Rice,James Blunt,Tori Amos,Norah Jones…一堆堆现在已经变得很主流的名字,当时都是我的救命稻草。很多时候需要鼓励,只要听听Tori Amos的Silent All These Years,就会舒服很多──话说,因为曾经在学校表演了这首歌,后来不少人因此认识了我。然后,成堆的OST们也是看书或者写作业时候的最佳选择,Yann Tiersen、Hans Zimmer和Danny Elfman的音乐真是让人觉得生活之美好。

现在我听什么呢?什么都听。自从采访了周云蓬,突然对音乐的尺度就“豁然开朗”了。很难说清楚,我是更加装逼了呢,还是更加不装逼了。有那么一阵子,觉得谁的声音都没有他的那么男人,谁的音乐都没有他的那么纯正。然后是小河、李志,再逐渐退回去90年代初,开始补习崔健、窦唯、张楚,然后再拉回现在,义无反顾地喜欢左小祖咒的音乐。但我很少去考虑,这帮人在真是生活中是什么立场、什么态度,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老高。再然后,各种版本的老情歌也博得我深深喜爱:《夜来香》、《月圆花好》、《把悲伤留给自己》、《爱在深秋》,还有《Vincent》、《Hey Jude》这样的老掉牙歌,被诸如小娟那样的靓丽声音一演绎,也能把你带到某个不熟悉而美好的地方。

我承认,其实我对音乐不是太有品味的,而且通常来说,我很慢热。但我很相信这么个道理,一个人听什么音乐跟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绝对有必然联系的,所以还是那样,交朋友的时候,总是先问,请问,你都听些什么音乐啊?然后决定转身就走或者留下手机号。

Written by 西维

September 5th, 2009 at 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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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 Capture vo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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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游久别的798,发现这里的光景居然没怎么变──相对于我一直认为它变得越来越touristic的假设。在Iberia看到亚旋和文慧,在Yan Club看到非雪和他那个很神秘的朋友,在Beyond Art看到卖给耀辉画的欧洲女人,在Timezone 8一起和老高鄙视那些又贵又厚却没有任何内容的书。一切仿佛瞬间回到了去年夏天。

这里一如既往地变得越来越让人不可忍受,却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在不停地加入其中。用我初中写作文最喜欢写的一个句子来说,就是“永远不变的是我们永远在变”。

走半天,一个让人兴奋的作品都没有,观察看展览的人变得比看展览本身更加有趣。面对这一堆充斥陈腔滥调的作品,到底来看它们的人是什么心态的?还不如Kbox里面放的、十几年前崔健的歌的MV好玩。哪怕没有金融危机,可能还是要倒好些画廊滴。

看来看去,还只有Cape Times上面的这句话有道理:

“The world can change in a day. Don’t miss your daily edition of in-depth new.”

Written by 西维

August 16th, 2009 at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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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热情留给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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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Isabelle Huppert的采访,之后后悔极了没有去成看UCCA的展览。不仅仅是因为展览有布列松,有Richard Avedon,却是后悔没机会看看各种状态下的这个女人──和她认为自己状态好的时候的姿态。法国女人让人有那种萦绕般挥之不去的喜爱,恐怕90%是因为她们那么地有性格。欣赏法国女人的人,大抵内心里面也有一个像她们一样的自己,问题只是你愿不愿意表现出来而已。

Isabelle的选择是聪明的。在戏里,她释放的是多面的自我;在生活中,她又回归到唯一的自我。她说“Acting is an adventure. My internal adventure”,她说她“利用了电影”,自私地用电影来展现着自己内心的每一个“她”。她的表演总是看上去那么苍白、她的面目总是那么冷峻,她说,那是因为,她要把热情留给私生活。

无论她饰演什么角色,观众看到的还是角色背后的Isabelle本人,这肯定是得益于一颗无比自由的内心。她说不愿意当乌曼,“要花很久很久才走出一个伟大男人的身影”。自由的内心,有时候也是强大的,因为自由是需要足够的勇气去维护的。她的强大,甚至让她去删掉不满意摄影师拍摄的照片。

用Q老师的理论来套,这个女人很可能是荷尔蒙极端过剩。不过这显然没什么不好的。我们何不是每天都在演戏,区别仅在于对自己演还是演给别人看,可是有多少人能像她,自导自演但不纠结,激情绽放之后,还能找回自我?

大部分人都是得一失一的。

眉心上扬,眼角下垂,轻抿的嘴唇,典型的表情从里到外地散发着自由和自信的美丽。

Written by 西维

July 28th, 2009 at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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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西游,拾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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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年前,我第一次睇<大话西游>,应该係无线电视翡翠台星期六夜晚播出个种广东话电影。至尊宝同学应该係94年就有了,不过我最终见到佢,应该都係迟佐几年。94年,我先翻小学二、三年班,乜嘢都唔识啊。就见到一只马骝跳来跳去,时不时变成一个靓仔去沟女。朱茵从来唔係我条菜,周星驰对我来讲亦都太老,我都唔知我睇呢部戏係为佐乜。

宜家我知道了,不过已经迟佐拾几年。

“豆瓣”上面有条友发贴话,佢用佐10年时间先睇得明呢出戏,睇明佐之后”恍然大悟,悲情万分”。边有咁夸张?我咁双鱼既人都净係流佐两滴眼泪遮。不过,我估条友係男人,又或者係gay。呢出戏完全就係拍俾男人睇既。係男人先会问,至尊宝究竟钟意(用爱上更恰当D)边个:白晶晶、紫霞,定係佢自己都唔知道?

我估,大部分男人肯定选自己都唔知道。佢地真系唔係扮野,係真係唔知。

好似大多数人睇完<大话西游>,都净係挂住分析至尊宝。有个经典而且深刻既评论我几钟意,如果冇呢个评论,或者我点都唔会再睇呢只马骝:

“当至尊宝仲係至尊宝既时候,佢尽情咁去爱,为佐白晶晶居然摞住月光宝盒翻到五百年前,甚至唔小心撞埋紫霞。至尊宝救老婆救唔成,反而唔小心爱上佐紫霞,虽然自己未必知,不过佢又有咩能力爱上佢呢?但係当至尊宝变成孙悟空,佢亦知道自己深爱紫霞既时候,佢又因为要背负太多责任而唔可以再去爱了。”

所谓由男仔变成男人,就係咁既道理。变成孙悟空既至尊宝,永远都唔可以再去爱紫霞了。虽然我相信佢的确係身不由己。

拍戏就话可以happy ending,真是生活中边有可能?大部分男人都选择hit-and-run(嚼完松),或者唔係佢地有心,可能真係为女人好。不过大部分男人係冇咁伟大既,如果俾你碰到,就算执到了。

讲翻女人,如果你係紫霞,你宁愿爱至尊宝定係孙悟空,抑或都唔爱?其实唔爱係最安全既。但係紫霞根本冇得拣,”上天注定既,大晒”。冇错,天注定既嘢就係冇得拣。上天就係好钟意玩嘢,俾你一样好嘢,但是你千其唔好去问俾我几耐,记得尽兴,唔好问”永远”。如果紫霞早就知道,至尊宝有一日係要翻去陪唐僧取西经,佢仲会唔会发”佢一定会骑七彩祥云来救我”既梦呢?

我发过。

可惜我唔係紫霞。孙悟空最后都係将至尊宝带翻去紫霞身边,但係我冇孙悟空。

原来,The Chinese Odyssey is an Odyssey of love。

大话西游,拾年之后。

Written by 西维

June 29th, 2009 at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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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草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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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音乐节,去的是听着不伦不类的草莓。我不知道迷笛、摩登天空和这个摩登天空的变种到底都什么区别,但这个草莓,看上去很美。  

 

Hugo(雨果)和Leng(孙莉玲),一对23岁的来自英国的情侣和音乐节常客,早早就来到音乐节的主舞台“草莓舞台”旁边的草地上占地儿。虽然只在北京作几个月的短期停留,工作之余他们势必不错过任何音乐节。Hugo把右手伸出来展示手腕上的五个彩带,很自豪地介绍说:“这些都是我参加英国和南美的音乐节时收集回来的战利品”。左手还同时攒着一瓶防晒霜的Hugo和穿着沙滩裙的Leng,刚听完当天的首场花伦的表演,对草莓音乐节充满期待。
Amanda,一位25岁的年轻策划,手中拿着她的小禄莱,一不小心成了当天被很多观众围着照相的对象之一。“我去音乐节去了有5、6年了,几乎每届迷笛和摩登天空都去过;”Amanda说,“这次主要来是来捧朋友的场,像曹方、逃跑计划啊都是我的朋友。”
草莓音乐节显然不只是音乐人的聚会,每个人都在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参与。摄影师就是音乐节上除了fans和乐队外最活跃的群体。摄影师汪堃在南锣鼓巷开工作室,也大老远地跑到通州来参加草莓。他们和摩登天空合作,免费提供幕布和吉他给观众拍照,最后把草莓音乐节上各式的面孔汇集成册。
创意市集(iMart)无处不在,也延伸到了草莓。RORO(坐者)和男友(后立者)没选上两周前南锣鼓巷那一期市集,这次却市集的其他三十多个摊儿一并脱颖而出。“这次能选上也挺好的,摊位价格比较便宜,来看音乐节的年轻人很多。”
音乐节上仿佛总少不了卖盘的影子。创意市集外围的一大圈儿“野摊”上,除了遍地的复古装饰、国货和草泥马玩偶外,还是能看见最属于音乐节的、卖外国音乐CD的小摊儿。
挤在成群复古打扮的小潮孩儿中间,卖草莓的阿姨显得有些羞涩。在音乐节的摊儿里,水果显然是“周边商品”,但她说生意还不错,仿佛来参加草莓音乐节、大家就都得吃上一口草莓。
周云蓬,70后盲人民谣歌手,在台上演唱《北京三次》:“房东有两个女儿一起爱上了我,搞得我心里很乱……” 听到这里,舞台栅栏前的保安也转过头,对着他微笑。
2号的音乐节,最安静的恐怕是周云蓬那一场。一对情侣互相搂抱着偎依在栏杆上,静静听着周的演唱。
脑浊主唱肖容刚出现在舞台就开始吆喝,“很久没在北京的露天大场地跟大家见面了”,当即引得台下观众一阵欢呼。他们浓重的朋克和过分的音量,随后又带起了台下观众肆意的P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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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西维

May 5th, 2009 at 10:14 pm

盲人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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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大风,满城飘满杨絮,但大街上倒也是绿油油,清新可人。在这样一个午后,见到了周云蓬。

他家不大,却总是很留神锁门。开门之前,清晰地听见他拧了两次锁。可门一旦一开,哪怕看不见你是谁,门也就给你敞开着——仿佛他的世界永远欢迎陌生人的到来。事实好像就是这样。

跟他聊天做采访,再次的记者也能写出好文章,一不留神,可能连一部小自传都写的出来。还是他已经很熟知人们最关心他什么?长头发、黑色墨镜、宽大的脸、拿手机讲电话的手势、走路的脚步、甚至是谈话时候的神情。他一点都不神秘,却是很真实,就像他所说的《中国孩子》一样:因为真实,所以才为人喜爱。他说以前听他歌的都是些小文艺青年,现在却从军人到干NGO的都有。

是的,他和一个普通的三十多岁男人有什么区别?他爱喝酒、爱抽烟(发黄的牙就是佐证)、爱下馆子跟朋友扯淡、还爱听不靠谱的好玩的故事——听说去北朝鲜9天要花3000欧元,他忍不住发笑,钱都进他们政府口袋啦。不同的可能是,这个男人还有点情趣,爱读博尔赫斯和卡夫卡,偶尔还写几首诗。

譬如说《盲人影院》。没有人知道卡夫卡说的电影院是不是真在布拉格有,who cares?周说“盲人影院”有没有不重要——或者说根本不可能有,没有人会买账。但我们谁不是天天坐在“盲人影院”里面看戏?闻其声、嗅其味,谁说得清自己的生活是什么?他说,其实大家都是生活中的“盲人”,但你没有必要否认。你感知到的,就是你的所有。

面前的这个男人,声音年轻温柔得跟刚强的外表不搭配,拨动吉他琴弦的时候还总是那么平静,不知道他在“盲人影院”里看着什么电影?

 周云蓬坐在满满一屋的女朋友的书中间。

Written by 西维

April 21st, 2009 at 11:48 pm

Posted in 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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