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行乐

Never, Ever,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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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less Dec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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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想写的那篇post的标题,非常像小学生作文,叫做《我的工作》。跟什么《我的一天》、《我的爸爸》啦、《我的妈妈》啦,诸如此类的一样。好吧,其实我很讨厌写文章专门说自己,尤其还是说自己的工作。不过,人总是都有突发奇想的时候。

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我的工作,是所谓的“IT民工”或者“新闻民工”。与我共事的同学们,平均年龄大概不超过26岁,除了我几位可爱的上司以外。每天我至少有10个小时会端坐或翘腿坐在我的22寸电脑屏幕前,敲打着我那半个办公室都能听见的键盘──拐弯处的图片组同事,经常在IM上跟我说,“姐,您轻点敲”。行吧,我承认,用台式机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很用力敲击键盘,也因此我的mac上需要一张键盘膜。

每年365天里的每一个24小时,我和我的同事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上班,也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上班,更难以预料为了什么事情上班。大部分时候,日出日落和公众假期都与我无关。年终的时候,有人非常有创意地把这些甜酸苦辣浓缩到一个小作品里,公诸于众。

这篇post从去年写到今年,本来想说我都忘记了。一年结束,大家都爱以各种方式来盘点过去。而我的2009,则凝固在没有休息过的12月。工作和20天碌碌无为的上班下班,填满了这个对我来说意义不浅的2009,没有时间呼吸、没有时间思考,让我不得不自私地把所有剩下的时间留给那些突然迸发出来的念头──好的、坏的、疯狂的、冷静的、对的和错的,以至于现在我连揣口气后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我应该是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的。

2009年,有一些人,和我擦身而过。你们来的时候,我一点准备都没有,可你们离开的时候,却总是留下一道道很深的痕迹。你们不会知道,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就不是我的2009。这一年里的所有愉悦、悲伤、愤怒、困惑乃至平淡,无一不是你们带给我的,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将只是我的另一个2008或者2007,刻板的复制,而没有自己的特征。很庆幸,我遇到了你们,你们创造了我思想脉搏的每一次跳动。很痛苦,也很深刻。如果你们足够了解我(which I think you guys really do),你们肯定知道,你们所给我的每一个心灵举动对我而言都意义非凡(对不起,“心灵的举动”这个词很矫情,但要知道我最近在读王小波,他的《爱你就像爱生命》反复使用类似的用语)。

如果非要给我的2009下个定义,那应该是“一场梦”。真的就是一场梦了。贴一个小Indie组合据汤显祖和李熠改编的歌词吧,现在听来觉得很贴切,也还挺销魂:

原来是吒紫嫣红/氤氲朦胧/如沐春风/分明是良辰美景/在我口中/一说成空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烟波画船/满愿春色关不住/冥冥之中/却随去路中

剪不断/理还乱/闷无端/宿妆残/似这般
都付/奈何天

一年又一年,难道不都是游园惊梦么?听歌吧:

卡奇社 - 《游园惊梦》

Written by 西维

January 7th, 2010 at 11: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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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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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突然很好奇想知道,《重庆森林》里的“保质期理论”,曾经说服了多少人?金城武一句销魂的凤梨罐头和“一万年”,深情得同时能打动住在城市里面的男人和女人。看《重庆森林》的时候,我根本不觉得这是一句多么了不起的话,但渐渐你就会发现,城里的众多男男女女争相传颂,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很难说得清楚,为什么大家都希望凤梨罐头能吃上一万年,但至少我们都知道,这永远不可能实现。

每一样东西都有它的保质期,而且他们往往很短。

实践证明,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的保质期,也许还不如一只新鲜出炉的热狗。对于女人,这个短得吓死人的保质期简直是她们一辈子的噩梦。但这其实也没什么,最可怕的事实其实是她们永远不知道这个保质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最极端的情况下呢,这个保质期还是弹性的──它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变长,有时候又会莫名其妙地缩短。

如果人对人的这种感情真能有个保质期,我并不期望它是一万年。恐惧的来源,其实往往是未知。前不久,同事L的IM签名是,“我不怕死,我只怕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云云,说的其实也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都知道,万事都要走向消亡,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准备──哦,至少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是知道的。

谁都知道,这世界没有永远,可谁能告诉大家,我们距离消亡还有多远?谁都知道,幸福总是有个尽头的,可谁能告诉大家,什么时候该为好日子的结束做好准备?

生活总是充满了各种未知的保质期。我曾经狂妄地说,“生活就应该充满各种可能性”,对未知的期待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但当生活被各种莫名其妙的保质期打成碎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其实“Best Before”是个多么可贵的警告。

真想把《重庆森林》的那句台词改了,如果生活是一罐凤梨罐头,我只希望,它上面的“Best Before”不要掉漆。

Written by 西维

December 14th, 2009 at 5: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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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Your Mi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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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你的文字。

我希望,透过它们,也许能看到你的心。

可是,到底有没有人,有没有人,

真的能读懂你的心?

Priscilla Ahn - Dream

Written by 西维

November 19th, 2009 at 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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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ve Fifty-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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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ether, we wake up in the night,

Exchanging casts and plots,

That we see through dreams;

Entangling like two willow trees as they graft onto each other.

We, then, fall asleep,

Again,

In the body of ours.

Charlotte Gainsbourg - 5:55

Written by 西维

October 16th, 2009 at 10:50 pm

Hijacked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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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乐是Blur的Tender,画面是Julie Delpy和Ethan Hawke在Henry VI码头,巴黎的夕阳在西下。这首歌开头是这么唱的:

“Tender is the night Lying by your side
Tender is the touch Of someone that you love too much
Tender is the day The demons go away
Lord I need to find Someone who can heal my mind”

电影结束,Ethan依然坐在沙发上,看着Julie伴着音乐跳舞,而我耳边想起的却不是她CD机里在放Nina Simone,居然是这首Tender。这很恶俗,Blur主唱(whatever he calls)的声音其实还不如低沉的Nina。巴黎大大小小的街道、Le Pure Cafe、塞纳河还有那段不具名不真实的感情,都没有Julie Delpy的hijacked heart动人。

一辈子有多少回,我们的心会被劫持?肯定比我们heart broken的次数少得多得多。Heart broken其实是概率很大的事件,对女的而言,一个帅得稀里糊涂的帅哥往跟前一站,她的心都可能随时碎掉。但被劫持是不那么容易的。What it means literally, ‘hijacked’ is the state that is vaguely defined and out of control, but irresistible to you. A hijacked heart is a heart that is blown away, with this kind of weird feeling that you’ve ben waiting and waiting for such a long time in your own fantasy; that you’ve suddenly been granted someday out of expectation. It is, damn real and surreal, and you just could not let go easily.

对,这歌就这么唱的,”tender is the touch of someone that you love too much”,对,是too much,而后你”need to find someone who can heal your mind”。A hijacked heart is of tenderness.

9年前的E,满足了J关于浪漫和爱情的所有幻想──他劫持了她的心──然后真实地告诉她什么是爱。可是他最终还是离开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她也没有去成维也纳(只能怪她的外婆去世得太不是时候),总之,是阴差阳错的际遇,让J和E的心里面始终存在着对对方的幻想。而我们知道,距离是让想象力无限放大的最佳显微镜,而这一显微镜后面藏着的,就是他们各自的hijacked heart──往往,女人的这颗心比男人的大。

E最后非得去J的家里听她弹着吉他唱歌,当J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并警告他,”You’re gonna miss your plane”的时候,E说,I know。这就是明知故犯。谁都不知道,他走没走成,but it doesn’t really matter──至少当电影黑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看到,两个人的心又一次被对方劫持了。而这并没什么不好。

Written by 西维

September 21st, 2009 at 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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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through th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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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许需要一个花园,一片草地,一个面朝大海的房子,当然最好还要个真正欣赏理解而又毫无要求的女人。”(“革命时期”的浪漫)把“女人”换成“男人”,可能最适合我现在的内心。(自己先吐一个,太他妈矫情了。)没有花园,没有草地,没有面朝大海的房子,好吧,再加一个理解自己又毫无要求的男人,怎么可能shine through the day。

木子美有篇文章写得挺逗,也挺真的,名曰《安全的慰藉》。找这篇文章之际,又发现了她另一篇文章,讲述牵手、男人牵女人的手、老男人牵年轻女人的手,而究其根本,说的不过是:你牵的不是手,是寂寞。有人跟我说此文从男人的角度看来狗屁不通,其实从我看来也有点狗屁不通。牵个手就能high的,大部分难道不是女人么?中国只有一个木子美。

贴一个某男性老师对此文章的分析,比较有借鉴意义:
1. 该男人胆小,只敢轻浮,不敢来真的。此种可能性,在中国男人中比较常见。

2. 该男人胆儿大,拉完了你的手,继续拉其他人的手,松开手压根儿就把你忘了。

3. 该男人的确是就靠拉手to get high。这种人,也比较少。

4. 该男人就喜欢拉女孩的手,喜欢和女孩有 intimacy,对他来说,拉每个女孩的手,都是认真的。这种人,更少。
(注意,2和4常常是同一个人,又或者在特定的时间里能实现转换。)

所以说,男人要多交女朋友,免得变成1或3;女人要多交男朋友,免得受2或4的伤害。

其实我敲这标题的时候并不是想说这些话的,不过无缘无故就给转移了。倒也没什么不好

Written by 西维

September 17th, 2009 at 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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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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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因为学习钢琴的关系,我听的音乐极其高雅和高端,不是肖邦莫扎特门德尔松勃拉姆斯Richter,就是某某爱乐或管弦乐团的演出。再长大一点,就俗了,也开始听点李云迪什么的钢琴演奏,经典的听得越发少,反倒是从来不会弹琴的爸爸妈妈把那两大架子的古典CD当作宝贝。

后来自从有了电脑,听音乐几本都靠下载了,大概初三我就是彻彻底底的盗版音乐拥护者了。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对音乐的选择还不算特别俗。起码,我不仅仅听Westlife和BSB,也听the Corrs和John Mayor。整个高中时代,几乎没学会唱几首中文歌,唱K的时候永远是孙燕姿,囧得要死。所以我到现在都不太对K歌感冒。幸好当时的广东中学生,还不知道什么叫“装逼”,因而我没有被归类到“装逼一族”,现在想起来真是幸运。

不过自从漂到北京来上大学,“装逼之路”可谓就越走越远。也不是说学校里面有这氛围,就是因为没这氛围,我就更加强迫症地创造自我的这种氛围……想想还真有点犯贱。不过话说回来,当时懵懂的我,哪里知道有左小祖咒和李志这一类更加装逼的高端人士?要我天天听周杰伦陈奕迅或者周笔畅李宇春,真不如杀了我算了。于是,大学四年,通过豆瓣这一好物,我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上真正的“装逼之路”,坚决不听中文歌──除了偶尔听听张悬蔡健雅什么的台湾女声清澈一把。Stereophonic, Kings of Convenience,Damien Rice,James Blunt,Tori Amos,Norah Jones…一堆堆现在已经变得很主流的名字,当时都是我的救命稻草。很多时候需要鼓励,只要听听Tori Amos的Silent All These Years,就会舒服很多──话说,因为曾经在学校表演了这首歌,后来不少人因此认识了我。然后,成堆的OST们也是看书或者写作业时候的最佳选择,Yann Tiersen、Hans Zimmer和Danny Elfman的音乐真是让人觉得生活之美好。

现在我听什么呢?什么都听。自从采访了周云蓬,突然对音乐的尺度就“豁然开朗”了。很难说清楚,我是更加装逼了呢,还是更加不装逼了。有那么一阵子,觉得谁的声音都没有他的那么男人,谁的音乐都没有他的那么纯正。然后是小河、李志,再逐渐退回去90年代初,开始补习崔健、窦唯、张楚,然后再拉回现在,义无反顾地喜欢左小祖咒的音乐。但我很少去考虑,这帮人在真是生活中是什么立场、什么态度,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老高。再然后,各种版本的老情歌也博得我深深喜爱:《夜来香》、《月圆花好》、《把悲伤留给自己》、《爱在深秋》,还有《Vincent》、《Hey Jude》这样的老掉牙歌,被诸如小娟那样的靓丽声音一演绎,也能把你带到某个不熟悉而美好的地方。

我承认,其实我对音乐不是太有品味的,而且通常来说,我很慢热。但我很相信这么个道理,一个人听什么音乐跟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绝对有必然联系的,所以还是那样,交朋友的时候,总是先问,请问,你都听些什么音乐啊?然后决定转身就走或者留下手机号。

Written by 西维

September 5th, 2009 at 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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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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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möchte mit dir liebe machen.

Written by 西维

August 25th, 2009 at 10:53 pm

广告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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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响指老师要求,友情放招聘广告一则。有兴趣者请自行解决。

网易博客招编辑一名:

1、资深文艺爱好者,有自己的文艺圈并熟知文艺领域内优秀的作者和爱好团体的动态,理解并认同“新锐人文生活”的文化概念。

2、知识面广,好奇心旺盛

3、具备优秀的文字鉴赏和表达能力

4、为人踏实努力,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5、有靠谱媒体从业经验

工作地点:北京

简历送至:whoyang@126.com (简历请附个人博客和个人作品。)

如果您还没有看过网易博客,请移玉步到此处查看。

Written by 西维

August 5th, 2009 at 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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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ah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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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差不多这个时候,我还在到处发简历,吃着锅里的想着碗里,而且个人叙述里还坚持保留着一句很不靠谱的话:我是典型的八零后,所以我不是工作狂。现在看来,囧死人。

直到这两天匪夷所思地发高烧,居然做梦还梦见工作的时候,我才发现,可能潜意识里我还真是个workaholic。晚上睡觉不再因为害怕辐射而关掉手机、不再怕邮箱爆炸而重新订阅各种媒体的新闻提示email、每天休息之前习惯看一眼当天的新闻、老是害怕跟不上时代的脉搏而焦虑……这些都是在过去一个多月突然出现的毛病,完全挑战我的”即时行乐”价值观。

Max问我,到底是因为工作本身爱上这个工作、还是因为人而爱上这个工作?我好像真回答不出来。

不过又何妨?世上大部分的事情本来就没有清清白白,何必较真。太累。

Written by 西维

July 17th, 2009 at 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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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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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了生平第一个通宵班。早上搭讨厌的13号线回来,身旁挤满了满身大汗和混杂着的香水味道的男男女女,整个一股馊味,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份《信报》。好不容易上了2号线,居然找着一个位置,于是马上抢过来迅速开始“钓鱼”,出站的时候居然就一点都不睏了。

看来生物钟开始错乱鸟。

自从安装了iFan,脑子的信息流量好像开始缓慢的上升,至少,大脑里每当要接受新信息时的启动速度和接受信息的欲望机能是上去了。随时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就开始胡思乱想,居然就走错了出站口。

走了多少遍的回家路,今天居然也能走错。错有错着,干脆去M记买个早饭吧。然后脑袋又开始运转起来……:

说起M记,第一次吃麦当劳叔叔的汉堡包,我妈千里迢迢的把我拎到深圳。我和一个小男孩手牵着手站在深圳唯一一家M记前面的照片,现在还印象深刻——倒不是记得那男的是谁,而是记得我俩很high地与坐在长椅上的麦当劳叔叔合照。后来我还自己又搞了一张独自和叔叔合影的,还坐到他大腿上。当时的汉堡包、可乐和薯条是什么味道,我全然不知了。

第二次吃M记大抵是在香港或者澳门等特权地区。在澳门出生长大的表姐,异常熟练的把番茄酱挤到托盘上的油印纸上,然后抓起一把薯条就往上面蘸,看得我这个内地土鳖目瞪口呆。油印纸多么脏,好歹你也挤到包着汉堡的纸上啊!结果一向很有洁癖的妈妈居然鄙视的说:看你小样不懂了吧,瞧你表姐都怎么吃麦当劳的。很明显丫也有点目瞪口呆,但在这种资产阶级的特权地区,还是小心掩饰一下自己的土气比较好。从此之后,每当去M记吃薯条,我总是抢在别的小朋友挤番茄酱之前先把它挤到纸上,然后再去鄙视别人的目瞪口呆。

第三次吃,估计就是在自己家了。当M记差不多布满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时候,终于开到我们这个小城镇上了。但很长以来,整个城市都只有一家M记,结果各个乡镇的小朋友们就都蜂拥到这家两层的小洋楼M记来。现在想想,这个M记还真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比较有范儿的店,因为修在一个南洋风格的2层洋楼里,跟现在大部分粗制滥造的M记来说,实在好太多了。我的M记早饭情结,估计就是从这家小洋楼开始的。每周日早上,约上三俩同性好友,骑着各自的自行车到M记吃一个早饭,是当时非常难得的奢侈:一来周日早上要早起,是很需要下决心的;二来当时15块钱对于没有零花钱我来说简直是一笔大数目。上初中的时候我还不喝咖啡,所以M记的奶茶就成为这个早饭的highlight。事实证明,M记的奶茶至今都是胜过它的咖啡的。

后来,再后来,就是无数次为了凑齐一套玩具而吃的,简直可以用痛苦来形容。当时老妈喜欢上那套Hello Kitty情侣的时候,我简直隔天隔天就要吃M记。难吃的芝士汉堡或者麦香鸡。结果后来她要凑齐两套“史奴比环游世界”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没有意见了,吃吧吃吧吃死算了。我妈对M记(正确来说是M记的玩具)的钟情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也许是她集邮的延伸?她死都不愿意等史努比出齐了之后一次性买一套。

小时候对M记,还是充满了无限的回忆的:长椅上的塑料麦当劳叔叔,对M记生日派对的无限憧憬,还有为了换玩具而吃的难吃的汉堡。但现在的M记已经不再只属于小朋友了。麦当劳叔叔和他的朋友们也都在渐渐的退出历史舞台,因为M记不再需要它来吸引小朋友和他们的家长了。现在的M记就是一个服务白领的快餐店,从麦当劳叔叔的撤退到McCafe的进入,M记正在慢慢的改变它的身份——当然,也在改变它对于我们来说的身份。我们现在去M记,不再为了那些除了食物之外的东西,而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如果我有了孩子,我还会不会带他们去那个没有麦当劳叔叔的M记呢?如果没有了麦当劳叔叔,那我为什么不带他去Burger King?

原来麦当当早已不在。

Written by 西维

July 6th, 2009 at 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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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unny Way of Saying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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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Jessica Rinaldi.

I wish I were her, standing in the rain and being watched by the audiences - it is like half-naked, but you do feel yourself. If I were her, I wouldn’t mind either. Better than just being strung out. 

Women are good at making stories, aren’t they? Now I’m convinced, cuz somehow, I’m doing it. How come I didn’t know that earlier? I guess I am just “too simple, too naive”. 

But what does it matter to be simple and naive? Tell me.

Written by 西维

June 24th, 2009 at 12:34 am

危险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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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苏丝黄又开始写故事了。看了看09年她几篇新博,好像还不如2年前的让人回味,看来人滋润的时候往往是写不出来好看的东西的。又瞄到那句我经常引用的句子,今天重新读了全篇,收益不浅,还是很喜欢,贴此供人参考:

2007/2/15 信息中心

闪闪的同事皮皮谈恋爱了。

皮皮是个大眼睛的纯情姑娘,人好,很老实,透明如玻璃,所以大家都知道她前不久谈恋爱了——太明显了,嘴角眉梢按不住地往上飞,一天发几百条短信,动不动就出门偷偷打电话。老是按时回家。

但是玻璃另一面是个隐形人,没有人知道她男朋友是谁。她也死活不说。

每个办公室都有自己的信息中心,闪闪他们办公室的信息中心就是大赔,因为大家总会主动把消息传给她,而且她非常善于威逼利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挖掘新闻。可是这一次,她怎么也没搞清楚隐形人的身份。

猜了两个月,大赔受不了了,感觉跟戒大烟似的。有一个周六,几个同事在她家晒太阳的时候,她忽然从椅子上跳起来:“不行,我要给皮皮打电话。”回头又跟大家说:“你们都别吭声儿!”

一屋子人闭嘴坐在那儿看着她。

“皮皮啊,你干嘛呢?”高调入侵。

……

“我,我我我,你害死我了!”娇嗔。

……

“当然是你啦!就因为你老不说你男朋友是谁,搞得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老想你这事儿!”进一步娇嗔。

……

“阿!现在还在想呢!我容易吗我?”哭诉。

……

……

……

“那你说!我绝对不会跟别人说的!”拍胸脯。

大家捂着嘴闷住狂笑。大赔忽然脸上变色:“啊——没有没有!怎么会呢?”

大家纳闷:难道皮皮跟老板睡觉了不成?能把大赔惊成这样?

又说了几句,她把电话挂了。朝一屋子的人吐舌头:“哎呀妈呀,皮皮是拉拉!上次聚会她带来的那个漂亮小姑娘是她女朋友。”

这下好了。大家一天都在谈这事儿,不过都很谨慎,不往外传——得尊重皮皮的隐私嘛,而且不能让皮皮知道大赔泄密了。其实,谁都对拉拉没意见。大赔吃惊,也不过是因为早先没看出来。

就这么着,秘密算是小范围保住了。

大赔得意地回到家,把自己挖掘信息的能力告诉男朋友。

她说:“我告诉你,你如果在外面干坏事,要记住两个原则:第一,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我不知道就没关系,但是要让我知道了你就会很惨;第二,我不可能不知道!”

男朋友记住了。

又过了两周,编辑部集体吃饭,社会新闻版的同事自然讨论起社会风化问题,大赔乐呵呵地大声说:“我们这儿就什么人都有,偷情的,分居的,离婚的,还有同性恋!”声传四座。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皮皮面色发灰。皮皮来自边区传统木讷的家庭,在北京这个野蛮城市里经常受到惊吓。

吃完了饭,皮皮把大赔拉到洗手间里:“你怎么这样!当这那么多人说!”

大赔故作惊讶:“我说什么啦?”

“说我们办公室有同性恋!”

大赔脑子反应巨快,她说:“怎么啦?我又没说是谁!偷情的都不怕我说,你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就见不得人吗?”

皮皮噎住了。半天才嘟哝一句:“没有啦……”

从此皮皮就快乐地在办公室公开身份了。

大赔回去又得意地把这事儿告诉男朋友,男朋友说:“我明白了,这是第三条原则:要是我在外面干坏事儿,所有人不可能不知道。

大赔笑咪咪地给他一个亲吻:“真聪明!”

杭州还是很美丽、生活还是很有趣、人一辈子还是有很多事情值得尝试的,哪怕是最危险的游戏。但从这个故事中看来,做游戏总是有输赢的,在异性关系中女生比较吃亏,在同性关系中偏阴性的那方好像也比较容易吃亏(我猜的)。不过,最讨厌的还不是游戏的输赢——毕竟这是规则;而是总有一些人站在游戏之外围观,他们的评论才是让游戏变得愈加危险的主要原因。

Written by 西维

June 15th, 2009 at 3: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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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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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t hide it, man. I know strung out and you are strung out.”

“This is amazing. You can’t focus, right? You are jumping everytime your phone rings, checking your email 100 times a day and wishing you could write songs. No, you are feeling the need to bring up her name in random conversations.”

“It’s always the same, and it has happened to you, my friend.”

Kellie-Ann的话,如同某位师姐描述的一样: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一听见手机短信声想就紧张……云云。

Oh, wait, one more thing - now that we have over 7 kinds of portals to either depress us or cheer us, life becomes even more exciting and women, get even more chances and excuses to twist the words they get from men.

Written by 西维

June 4th, 2009 at 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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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的高的鸟不落在跑不快的牛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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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te Karaoke. I hate it. And I hate the events that come along with it. 

Why the hell shall I care about those pop songs people sing inside a K-box? Even if I could sing a bit - becuase they are everywhere and it’s impossible to avoid the music and the lines crashing into your ears - I still don’t want to sing at all, especially in front of a bunch of people I’m not familiar with. 

Karaoke is the place where people go to abuse the ears of their friends, where males force their female colleagues to see their B.J., and where people go and act totally insanely while they cannot usually in daily life. But are they not pretending to be enjoying? They even don’t act in the way they want to. What is the meaning of paying for something that you don’t want to do, voluntarily?

I hate it, I just hate it. 

Even if I don’t sing, I do like music. Even if I don’t sing pop, I do appreciate those pop singers who made their success. Even if I don’t smoke, I also need to relax and come out. Even if I don’t drink, I can also be honest to myself and people.  I Even if I don’t laugh as much as people do, I am not mean. I’m still a joyful person of optimism. 

Why would people want cigarrets, beers, snotty little games and fake laughters to express themselves, or rather, to conceal their personality?

I never know whether to trust a man who is drunk. Is he just spitting drunk words? Or he happens to be telling the truth? Only God knows, or maybe he knows, too.

And the shitty Karaoke just help they hide everything.

Written by 西维

June 3rd, 2009 at 6: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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