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你,但也忍不住要发脾气。
或者,这就是所有恋爱中的人的潜台词。
附1、图片来自荷兰摄影师Kim Borske,「Mapping」系列。
附2、贴一篇完全没有关系的,只是刚好也看到,很喜欢的文字 ──
蔡康永:「萬一那是我今年能想到的最美好的東西」。
I wish I knew
1967年,黑人爵士女歌手Nina Simone在自己的专辑“Silk & Soul”里,收录了一首让她后来广为人知的经典曲目,歌名叫做 “I wish I knew”。 她不仅是美国音乐史上一位重要的女歌手和钢琴家,还是一名“人权活动家”。这首经典之作,后来还被作为多个人权运动的主题曲。
演绎过这首作品的人不计其数,其中你我都熟知的有Bill Evans、Ray Charles、John Denver和Solomon Burke的版本。我个人最爱的是Bill Evans在”Plays for Lovers“里面的演奏(由于博客已经不能在正常情况下打开,放播放器好像没什么必要了,要试听的话,直接点这里)。
这首作品由大名鼎鼎的Billy Taylor主要撰写,他是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最著名的爵士钢琴家和作曲家之一,自1994年开始在肯尼迪中心专门负责爵士音乐项目。让这首作品在全世界广为流传近50年,不仅因为有那些演绎过它的大腕们、让人印象深刻的旋律,歌曲本身传递的精神也颇为其增色。如果一个作品包含了自由、人权和爱这些亘古不变的价值观,它总是更容易被人记住。
最近听到这首作品,是在贾樟柯的新”mockumentary-documentary”作品「海上传奇」里,老爵士音乐的沧桑一下子被上海滩的风华不在放大。可是这本不是这首音乐要传递的信息。
整个作品中,我最喜欢以下这一段:
“I wish you could know,
What it means to be me.
Then you’ll see and agree,
That every man should be free.”
「自由」被我们天天挂在嘴边,但其实真的很难实现。很多时候,“Just be me”只是“make-believe”。
职业特征
某天下班与几个同事小饭局。局后,陆南说,每个职业都要能塑造出一个该职业应有的样子。
当时没接话,心想着,这说的是所谓的“职业特征”么?比如Vivi是Consultant,每天就穿着西装出门。
可我的职业不要求我穿西装啊,那我的感觉是什么。
两周之后,我终于想明白了,我的职业教会我的,就是到处去challenge别人。
但challenge不是一个褒义词,为了更好地描述职业特征,我写下了以下这句话:
“Criticism makes our world better, and only better. ”
又过了两周,狗熊老师将这句话翻译成中文,放到他的MSN签名上,拿掉他故意保留的“and”之后是这样的:
“批评让世界变得更好,只会更好。”
噢,他原来是我的同行。
左手,右手。
今年夏天,雨特别多。一不留神,今晚又下雨了。
她将他的左手放到唇边,但突然又立刻甩开。
你刚才又抽烟了吗?- 她问他,她总认为,自己的鼻子很敏感。
没有,我从不用左手抽烟。 - 他回答。
她又抓起他的左手,在食指和中指间仔细地嗅,然后抿了抿嘴。
我闻到了烟的味道。- 她又说。
没有,我只用右手抽烟。 - 他再说了一遍,同时用右手去够放在脚边的威士忌杯。
他用三根手指举起杯子,抿了一口杯中的三得利,把杯子换到左手,然后回头看着她的脸。
我习惯用左手拿杯子、右手抽烟。
他第三次强调,同时用右手弹了一下快要溢出的烟灰。
她笑了笑,决定不再跟他争论。
烟很快就抽完,威士忌也瞬间降到了杯底。
我去给你倒酒。 - 她说,同时站起身。
雨迅速就停了。
她回到他身边,看见他正在点烟。
烟着了,他抬起左手,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快要落下的白烟。
at 17
好吧。这其实是个标题党。我只听过at 17的一首歌,好像是叫《Over the Rainbow》,但是旋律是什么已经完全不记得。这里用“at 17”作为标题,就完全是因为看到博客首页的订阅人数已经到了17个——and yes, for me, it’s big。由于各种原因,这砣博客居然也在国内出现了访问问题,所以不得不要考虑搬个家了。不晓得订阅了的17个人,是否还可以通过阅读器读到内容?But anyway,life goes on。
自从工作变成了码字儿的以后,在自己的生活里,就很少再写多于140个字的私人内容,博客疏于更新也是“情理之中”。这就是为什么说,懒惰是一切失败的根源。但最近,不管有趣和不有趣的事情,都发生了很多。比如说,dating a geek。
Dating a geek is not horrible, well, if any, it is a bit unpredictable. But dating a geek with a social gene is another story - and being unpredictable is only one side of the coin.
Oh, but, well, well, I’m NOT complaining at all.
别骂我从中文突然变到英文,因为我刚和这样一个人吃完饭,据说,当他很high或者很怒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完全切换成英文。嗯,幸亏他说的也不难懂,不然我就傻眼了。不过,其实他是我最近频繁的“会客”活动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虽然你可能觉得跟一个老喜欢攒局的social king、或者台湾某歌手的摄影师聊天更有趣,但随你信不信,我从来没跟一个做生意的人(正儿八经地说,是businessman)吃过饭。
现在回想起来,跟其他职业相比,做媒体的人,反而可能才是最封闭、最狭隘甚至最无趣的——虽然,他们接触着各种新鲜而不为人知的事实。最近大家都“时兴”讨论富士康(对,很抱歉,这已经成为了一个谈资),可是连真正做记者的都很少知道背后的真相,于是就造成了评论很多、事实很少的局面,所有人都不过是在人云亦云。
我面前的这个businesman,却刚好相反。他跟你讨论一个产品的好坏,必然能数出其功能的一二三四(这说明他非常注重事实);他向你表达一个自己的观点,必然能给出一套至少在他自己的标准下合理的解释(这说明他非常注重逻辑推理);他问你要一个建议,必然能先告诉你他期望得到什么格式的答案(这说明他非常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好吧,以上三条,难道不是一个60分的、做媒体的人应该有的素质么?所以,他要是改行去做媒体,基本上有一票人又不用混了。
想来想去,其实做什么做得好的,本质上都是在做businesman:我写稿子卖给读者,他把衣服卖给买家,其实都没有什么不一样。唯一的区别可能是,我们自以为什么都不想要、其实要得太多;他们看上去什么都想要、其实想要的很简单。
……
好像扯远了。本来没想说businessman,本来,本来是要说一下geek的问题的。不过倒也无所谓了,每个人其实都是在做自己的business而已了。
140字 10则
1、最近老有人跟我说一句话,原话是这样的:“既然这个问题能用一条推说明白,为什么还要攒一个稿子?” 于是,我觉得以后跟人用键盘交流的时候都不要打超过140个字的话。
2、码不出来字儿的时候听Akira Kosemura / Haruka Nakamura的「Afterglow」,码字儿的时候听Fyfe Dangerfield的「Fly Yellow Moon」。
3、读过Malcolm Gladwell的专栏集「What the Dog Saw」。在Preface,他说,只要你想写作,就一定能写作;只要你相信任何东西背后都有它的故事,你就能写出好故事。我信以为真,还在iPad上标注出来。
4、「扯淡吧,只有在美国才work。」── 现在我发现了为什么Malcolm Gladwell只能在美国骗钱。
5、不要为金钱工作,要为了兴趣。不要为工作而工作,要为了不工作而工作。尊严呢?这世上哪里有什么尊严。放到梦里吧。
6、决定开始一项信仰:信仰自由,永远信仰内心的自由,哪怕丢掉尊严。
7、决定注册一砣新的微博,放弃一个无聊的微博。
8、参加了一场感动得无与伦比的婚礼,将要参加另一场不知道怎样的婚礼,不断地,还有很多人在举行婚礼。
9、从前有一家我很尊敬并且它也很希望获得别人尊敬的公司,突然让我感觉到它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了、也不给别人尊严了,不知道它到底还想从哪里获得尊重。
10、自由和快乐曾经是多少人孜孜不倦的追求,相信只有直到某一天,他们发现其实这个追求从一开始就是定位错误的时候,才会停止。还好我现在就发现了。
“我只想做个好人”。阿弥陀佛。
我们都不是陆南
他是一个有重度洁癖的男人,虽然他不爱刮胡子。他有各种后70后男人的特征,虽然他还不到三十岁。他每天都用Google Reader,里面除了NYT就是NYRB,除了Economist就是FT,除了土摩托就是吴澧,除了多玩就是Solidot,除了Leica中文就 是Autoblog… 他应该是一个生活在纽约的中产王老五,虽然他实际上是一个生活在北京的已婚男士。他每天身上颜色绝对不超过4种,一般情况下只有两种(穿格子衬衫时除外), 更多的时候其实是一身黑。他自称不谙时尚、批判波普、不好文艺、鄙视豆瓣,但听Radio Head、看《我爱桃花》、逛新光天地、去“秀”喝酒。
你说他人格分裂,他说你有装逼情节。你说他坐地铁打车时不停拿着黑莓刷信息, 他批判你天天拿手机上网患了网瘾。你对他说“你有洁癖”,他说“有洁癖的其实是你”。你对他说“你给我个标准“,他说”我也不是唯一标准“。你被他说得热 血沸腾,他转眼就合上电脑走人。你恨他说话说一半,他告诉你不要急。你永远搞不懂他在想什么,可你永远都想像他一样思考。
但其实你知道, 你永远成不了他,他也只是在做自己。
柳树下的梦
转载郭娟老师写的一篇博客,发表于2007年9月14日,原文如下:
“他是一个美国男孩,技术 狂,专业人士,文艺趣味低下,只看美剧和好莱坞大片,在utune上下歌,买书的参照是amazon的排行榜,浏览各大网站,ft,washington post,new york times⋯⋯不谙fashion,完全没有sense,牛仔裤和t恤都很干净,身上的颜色绝不超过三种,黑t恤赔白球鞋,白t恤配星巴克大杯拿铁。有时 你觉得他聪明,有时你觉得他特傻,有时特先进,有时特农民。长相不往清纯女星方向靠的姑娘们千万别爱上他,他只带细皮细肉细眉细眼细腰的姑娘去拍大头贴, 搁在他的黑钱包里,钱包不大不小,四四方方,钞票不多不少,老人头有五张。他是好同事,好同志,但你总觉得跟他隔了点什么,也许隔着太平洋,毕竟他是个美 国男孩,在他老家,你是异乡客,撑把油纸伞,套个长衫,在水泥森林里踩不出诗歌,也踩不到狗屎。他偶尔罗曼蒂克,送你朵花,必然是玫瑰,送你盒巧克力,必 然是费列罗,拉好窗帘,关了灯,他按部就班地褪下你的裙子,你最好周一至五穿棉质内裤,叫的时候不要太夸张,房间里有一点小光亮,忽明忽暗,那肯定是他的 苹果电脑。你嘲笑他的精神贫瘠,但电脑崩掉的时候还是得找他帮忙,他说你电脑怎么那么脏啊,你内存怎么那么小啊,你msn的版本怎么那么低级啊,你的翻译 软件太逊了,你能不能把桌面清一下,你首页怎么不是google,你怎么还不去换电池,你怎么能没有facebook,你是不是地球人啊?完了你请他吃 饭,他说麦当劳吧,吃完麦当劳,他说去后海吧,去完后海,他说真不好意思,今天不能带你回家,老家选新总统呢,不能再让布什那种混蛋统治美国了。”
我极其钟爱她的文笔,曾经为了练习这种写法而描写了数个身边的朋友,现在已经学得颇为成熟了。而她描写的这号人,现在看来也同样是她所描写的那样,只是感觉不一样了。
想起当年从这篇小文章里了解了不少关于此人的事情,还真要谢谢郭娟。
When I turn 24
两三年前的差不多这个时候,我正在发愁,等我到了24岁的时候要怎么办。24是V的幸运数字,却不是我的。当时的她,也就是24岁。
我环顾四周,仰视着那些比我年长两岁的朋友们,他或她都刚24岁,在我看来都在做着自己热爱的事情,还都做得很好。于是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只要你喜欢,就一定能做好。
在北京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那么的快,转眼我马上也24岁了。好害怕。比当时还害怕。
多少次,我在幻想自己24岁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 我希望有他一样高的智商,有她一样的高的情商;希望有像他一样好的文笔,有像她一样好的思维;希望有他一样多的女朋友们,有她一样多的男朋友们。
希望马上就要到尽头,第24个生日指日可待,但现在的我依然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想要的24岁。
10 Songs that Got Me Moved
翻了翻豆瓣,发现这么多年下来听得最多的还是那几首歌。虽然说不一样的时候总有不一样的感动,但总是这几首歌给我的感动最多。之前跟某位老师讨论这个的时候,他说如果他要做这么个list,肯定会被众多烂俗的歌填满了。现在看看,我的何尝不是?不过烂俗不烂俗其实都无所谓了,有时候,人就是容易被烂俗的东西感动。
list不全,但只有多没有少(按出版时间排序):
1/Tori Amos: Silent All These Years - “Tori Amos Unplugged” (1996)
2/Blur: Tender - “The Best of Blur” (2000)
3/Norah Jones: The Nearness of You - “Come Away with Me” (2002)
4/Keren Ann: Not Going Anywhere - “Not Going Anywhere” (2003)
5/Damien Rice: The Blower’s Daughter - “O” (2003)
6/Alicia Keys: Every Little Bit Hurts - “Every Little Bit Hurts” (2005)
7/Damien Rice & Lisa Hannigan: Unplayed Piano - “Unplayed Piano” (2005)
8/Alexi Murdoch: Orange Sky - “Time without Consequence” (2006)
9/Iron & Wine: Flightless Bird, American Mouth - “Twilight I OST” (2008)
10/Susan Boyle: Wild Horses - “I Dreamed a Dream” (2009)
*逐个点击歌名前面的按钮,可以播放。
The nearness of you
Sleepless December
最开始想写的那篇post的标题,非常像小学生作文,叫做《我的工作》。跟什么《我的一天》、《我的爸爸》啦、《我的妈妈》啦,诸如此类的一样。好吧,其实我很讨厌写文章专门说自己,尤其还是说自己的工作。不过,人总是都有突发奇想的时候。
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我的工作,是所谓的“IT民工”或者“新闻民工”。与我共事的同学们,平均年龄大概不超过26岁,除了我几位可爱的上司以外。每天我至少有10个小时会端坐或翘腿坐在我的22寸电脑屏幕前,敲打着我那半个办公室都能听见的键盘──拐弯处的图片组同事,经常在IM上跟我说,“姐,您轻点敲”。行吧,我承认,用台式机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地很用力敲击键盘,也因此我的mac上需要一张键盘膜。
每年365天里的每一个24小时,我和我的同事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在上班,也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上班,更难以预料为了什么事情上班。大部分时候,日出日落和公众假期都与我无关。年终的时候,有人非常有创意地把这些甜酸苦辣浓缩到一个小作品里,公诸于众。
这篇post从去年写到今年,本来想说我都忘记了。一年结束,大家都爱以各种方式来盘点过去。而我的2009,则凝固在没有休息过的12月。工作和20天碌碌无为的上班下班,填满了这个对我来说意义不浅的2009,没有时间呼吸、没有时间思考,让我不得不自私地把所有剩下的时间留给那些突然迸发出来的念头──好的、坏的、疯狂的、冷静的、对的和错的,以至于现在我连揣口气后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我应该是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的。
2009年,有一些人,和我擦身而过。你们来的时候,我一点准备都没有,可你们离开的时候,却总是留下一道道很深的痕迹。你们不会知道,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就不是我的2009。这一年里的所有愉悦、悲伤、愤怒、困惑乃至平淡,无一不是你们带给我的,如果没有了你们,2009将只是我的另一个2008或者2007,刻板的复制,而没有自己的特征。很庆幸,我遇到了你们,你们创造了我思想脉搏的每一次跳动。很痛苦,也很深刻。如果你们足够了解我(which I think you guys really do),你们肯定知道,你们所给我的每一个心灵举动对我而言都意义非凡(对不起,“心灵的举动”这个词很矫情,但要知道我最近在读王小波,他的《爱你就像爱生命》反复使用类似的用语)。
如果非要给我的2009下个定义,那应该是“一场梦”。真的就是一场梦了。贴一个小Indie组合据汤显祖和李熠改编的歌词吧,现在听来觉得很贴切,也还挺销魂:
原来是吒紫嫣红/氤氲朦胧/如沐春风/分明是良辰美景/在我口中/一说成空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烟波画船/满愿春色关不住/冥冥之中/却随去路中
剪不断/理还乱/闷无端/宿妆残/似这般
都付/奈何天
一年又一年,难道不都是游园惊梦么?听歌吧:
卡奇社 - 《游园惊梦》
保质期
最近突然很好奇想知道,《重庆森林》里的“保质期理论”,曾经说服了多少人?金城武一句销魂的凤梨罐头和“一万年”,深情得同时能打动住在城市里面的男人和女人。看《重庆森林》的时候,我根本不觉得这是一句多么了不起的话,但渐渐你就会发现,城里的众多男男女女争相传颂,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很难说得清楚,为什么大家都希望凤梨罐头能吃上一万年,但至少我们都知道,这永远不可能实现。
每一样东西都有它的保质期,而且他们往往很短。
实践证明,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的保质期,也许还不如一只新鲜出炉的热狗。对于女人,这个短得吓死人的保质期简直是她们一辈子的噩梦。但这其实也没什么,最可怕的事实其实是她们永远不知道这个保质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最极端的情况下呢,这个保质期还是弹性的──它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变长,有时候又会莫名其妙地缩短。
如果人对人的这种感情真能有个保质期,我并不期望它是一万年。恐惧的来源,其实往往是未知。前不久,同事L的IM签名是,“我不怕死,我只怕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云云,说的其实也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都知道,万事都要走向消亡,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时候该准备──哦,至少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是知道的。
谁都知道,这世界没有永远,可谁能告诉大家,我们距离消亡还有多远?谁都知道,幸福总是有个尽头的,可谁能告诉大家,什么时候该为好日子的结束做好准备?
生活总是充满了各种未知的保质期。我曾经狂妄地说,“生活就应该充满各种可能性”,对未知的期待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但当生活被各种莫名其妙的保质期打成碎片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其实“Best Before”是个多么可贵的警告。
真想把《重庆森林》的那句台词改了,如果生活是一罐凤梨罐头,我只希望,它上面的“Best Before”不要掉漆。
我是一匹野马
“Britain’s Got Talent“真是个屡出奇人的地方,想比起相对乏味的”American Idol“,貌似更能给人惊喜。
07年我们有卖手机的肥仔Paul Potts,今年又爆冷出了“苏珊大妈”(Susan Boyle)。Paul出了名之后,BMG迅猛地推出了他的首张个人歌剧精选”One Chance“,豆瓣上好评如潮,我却真是觉得很一般,只给了个三星;今年他又出了第二张个人专辑”Passione“,就几乎没有人再议论了。再次印证了一句话啊,出名,还是要趁早。不过anyway,他其实已经算出名了,一下子感动了那么多人。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是想推荐苏珊大妈的新专辑。同样的setting,同样的身形,同样地也唱了歌剧名段,苏珊大妈在台上的风华其实不如当年的Paul。但她的第一张专辑,着实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Susan Boyle - I Dreamed A Dream
不得不承认,这张专辑从歌曲选择上来说,比Paul的更加口水,但制作人(或者不知道是谁)将”Wild Horses“(野马)而不是她参赛时唱的”I Dreamed A Dream“作为专辑的第一首歌,实在是别有用心而成功的。和”Les Misérables“的经典选段想比起来,”Wild Horses“让她48岁的声音听起来想30岁刚刚进入成熟期的女人的声音一样诱惑。她的苏格兰口音和英式唱腔,让人误以为这是Tori Amos刚飘过的声线一样,销魂得完全让她脱开了苏格兰农村大妈的形象。《野马》是the Rolling Stones的经典歌曲之一,被包括The Cranberries、Alicia Keys、Sheryl Crow、Mazzy Star、Neil Young等多位知名歌手传唱,连“摇滚教父”崔健都还在Rolling Stones到上海演出的时候即兴表演过此曲,可见这歌曲的受欢迎程度。
在专辑发行之前,苏珊的这首歌曲曾经被作为单曲推出,而她自己也很满意此曲被作为专辑的第一首歌推出。她在采访中解释说,“谁能挡得住这销魂的调调的魅力?它让我想起了在Council Estates的童年回忆和早年的奋斗历程;又讽刺又心酸。这首歌是我个人的最爱之一,它同时也是我的情感出口。”她的版本里,忧伤的钢琴和提琴取代了滚石男性而不羁的吉他,唱出的,也确实是她个人的心声。
一直都很欣赏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论,那是勇气和女人的傲气。但听了苏珊的歌声,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life should be of different possibilities.
Susan Boyle - Wild Horses
(Rolling Stones的版本就不放了,这次不想对比了。She deserves her place.)
在那记忆的河上
晚上睡不着,起来整理以前的旧CD时,翻出了那张盒子被我摔碎了的”C’était ici“,如获至宝。Yann Tiersen(杨·提尔森)曾经带给我的那些reveries,瞬间又浮现眼前。第一次听说Tiersen,是从”Amélie“(《天使爱美丽》)开始的,而且吸引我的其实是Audrey Tatou的大眼睛,而不是Tiersen的OST。2001年,当爱美丽红透全球的时候,Tiersen也随着电影OST的发行,开始为法国和欧洲以外的音乐迷所知。之后的2003年,他又接着给前几周让很多人都忍不住不重温的一部电影──”Goodbye Lenin“做了配乐,从此蜚声国际。人红了其实不是什么好事,貌似从《再见,列宁》后,除了05年的精选集”Les Retrouvailles“之后,这哥们就没出过太多更好的音乐。至少,没有太能打动我的。
不过这么说显然又有点过。其实Yann Tiersen最成功的演出,是在现场的improvisation(即兴表演)。据说,他的每一场mini concert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不仅擅长和各类人合作,而且擅长把每一个曲子演绎出不一样的风采。但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欣赏original的、喜欢经典的,可能就不那么欣赏。譬如我,听”Girl from Ipanema“,就一定是Antonio Carlos Jobim & João Gilberto的版本最好听。
But things always have another side.
昨儿一大早的,Erik推荐了他最近在放的”El Cóndor Pasa“(If I Could),那首传唱快一百年的秘鲁民谣,于是得出了classics never die的结论。好的旋律、好的歌词、或者好的旋律加歌词,总是会同时打动不止一个人,一两个人,人人都想用自己的方式来演绎。
在Yann Tiersen的好几张专辑里面,都出现了同一首歌,演唱版的、instrumental的或者现场版的,总之,都是那个调调,但离奇地能数次吸引你的耳朵。他本人的演唱和手风琴版本,本来就很不一样,然后经Carla Bruni一唱(收录在她的第一张专辑、也是全球销量最好的专辑“Quelqu’un M’ A Dit”里面),又让这个调调变得更加诱人。听听这几个版本有什么不一样?(不好意思,这其实是Erik惯用的手法,借用一下。)
Yann Tiersen - La Noyée (Vocal)
Carla Bruni - La Noyée (Vocal)
Yann Tiersen - La Noyée II (Instrumental)
很神奇的是,其实这首歌是法国大师级作曲、歌手以及演员Serge Gainsbourg早年的作品,他在1970年参演了充满争议的美国导演Polonsky导演的的电影《马贼大盗的爱情》,并为该电影做了OST,里面其中一首音乐就是这首“La Noyée”(溺水)。这部电影大概都没什么人知道,可是,30年之后,Yann Tiersen却把这歌挖了出来,并亲自为它演奏了手风琴,并重新做成了爱美丽的配乐,就这么促成了一次旧瓶装新酒。
P.S. Serge老人家真是无处不在,他女儿也更是让人销魂──我是她的粉丝,如果你也喜欢被法国人销魂一把,可以从我之前的post听她凌晨5:55的吟唱。



Flightless Bird, American Mouth
《游园惊梦》

La Noyée 
